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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知识问答

时间:2013年06月06日 作者:佚名 字体: 浏览: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范围,实行集中统一、分级负责管理干部档案,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保证利用。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一是按照干部管理范围,集中统一、分级负责管理干部档案。这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原则,是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具体要求是:(1)干部人事档案统一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集中管理,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单位,集中到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管理,非组织、人事部门不得保管干部人事档案,任何个人都不得保存他人档案;(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由各级组织部负责领导,并对同级或下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3)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按照统一的政策、规章制度和上级的具体规定进行工作,不得各行其是。  
二是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就是对所管干部都要建立档案,并做好日常的档案材料的收集补充工作,不断充实档案内容。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要求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潮、防蛀、防高温等“六防”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档案的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和自然因素对档案的损坏。同时要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丢失、不损毁、不扩散、不泄密,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三是积极为干部工作服务。为干部工作服务,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宗旨和目的,它决定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内容,并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能否为干部工作提供有效服务是检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好坏的主要标准。
 2.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体制是怎样规定的?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干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直接为干部工作服务的。这一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体制基本上与干部管理体制相一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都应设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实行集中或相对集中管理。由于县以下基层单位干部人数少,一般都不具备保管干部档案的条件,因此,为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建设,保证安全,县(市)一级的管理体制基本上采取三种形式:一是集中管理。全县(市)干部的档案集中到县(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二是相对集中管理。即全县(市)干部人事档案分成两大块或几大块进行集中管理。具体说,县委组织部管理县委管理的干部的档案,县委直属机关干部的档案和县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干部的档案;县人事局管理县人民政府所属单位干部的档案。有的县教育、卫生等系统的干部数量较多,可分别由县教委、卫生局等单位集中管理。三是由上级单位代为管理。有一些部门的直属单位干部人数很少,没有库房、设备和专门管理档案的人员,就采取出一部分保管经费,由上级有关部门代为管理的办法。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主要有哪些?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很多,既有综合性的,又有单项的;既有全国统一制定、普遍适用的,又有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的。主要有:
(1)《干部档案工作条例》(1990年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于1991年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联名颁发。《条例》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性质、任务、特点、体制,并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内容作了统一的规定。它是一个法规性的文件,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最根本的规章制度,是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制度的依据。  
《条例》有两个附件,即:①“干部人事档案卷皮、档案袋样式和规格”,规定了干部人事档案卷皮的规格、式样、制作材料、颜色、项目设置。②“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通知单”式样,规定了转递干部人事档案的统一办法。  
(2)《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是全国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统一遵循的制度。它对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要求、标准、档案材料内容的鉴别、分类、整理过程、注意事项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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