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提高档案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修养,不断充实、完善自我,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增加学习效果,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财务管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档案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国家政策、方针,实用法律法规、档案业务知识及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2.学习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每月下旬集中学习一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参加。
3.每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坚持学习思想理论与学习业务知识并重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学以致用、注重实效。
4.加强学习的组织领导,由分管领导负责全局的学习,集体学习要严格考勤,执行考勤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并将学习考勤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年底考核内容之一。
二、考勤制度
1.所有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
2.为确保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允许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3.工作人员因公、因事、因病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需履行请销假手续。
4.请假时,必须填写请销假审批单,按照请假审批权限请假,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外出。返回单位后必须及时销假。凡因公外出,返回时必须及时将外出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5.请销假权限:请假三天以内的向常务副局长请假,同时需分管副局长知悉;请假超过三天的,向局长请假。领导签批后,将请假条交回办公室。
6.因病需住院治疗或在家休养的工作人员,凭旗(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由单位及时向委组织部报告,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并按《干部考核工作办法》和《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执行。
7.凡符合国务院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产假,婚假、丧假的工作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旗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8.请假后不能按时返回者,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9.对违反请销假制度,无正当理由超假和不符合请假手续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10.上班时间因确有急事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应向分管副局长或者局长打招呼。若擅自离开的,按早退对待。因病或有事不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来上班的,按无故缺勤对待。
11.工作人员外出进行业务指导时,须经分管副局长同意,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向局长或分管局长汇报有关情况。
12.所有人员都必须参加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13.考勤工作由专人负责,并设立考勤登记簿。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基建维修和大型设备购置,由局长会议讨论通过。
2.财务人员下帐、结帐要及时、准确,帐目清楚。凡领导未签字的单据,财务人员擅自报销,所有金额均由财务人员个人承担。
3.各股、室人员因公出差,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报销旅差费。旅差费报销严格按照财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结算,超标准部分一律不予报销。
4.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买、发放,其他人员一律不准随意购买,否则不予报销。机关的报刊、杂志、业务书籍等的订购统一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情况订购,其他股室不得随意购买,否则不予报销。
5.上级领导及随行工作人员因公来单位检查工作时,按照分工负责、文明礼貌、节俭周到的原则,热情接待、妥善安排。
6.公物原则上不借用私人,如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7.配备给各股室的固定财产要列表登记,由股室负责人签字,财务管理人员年底要照表核对,丢失损坏均由使用人员照价赔偿。
8.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好库房出入库登记,建立账簿。
9.本局财务主管人员和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法》,不徇私情、照章办事,杜绝违纪现象。
四、设备管理与维护制度
1.馆内各种档案管理设备均需责成专人管理。凡管理人员都要熟悉和掌握所管设备的性能以及保养维修和操作知识。
2.在设备操作运行时各管理人员,均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准非管理人员随意使用、操作,否则造成管理设备损坏等后果,均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3.对本馆所有设备,管理人员都要定期检查,随时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予以解决,不得因设备不能按时运行而影响工作。
4.馆内的各种档案管理机器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确有必要外借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要办理借用手续。
5.馆内一切机器设备都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防止丢失。
五、车辆管理制度
1.严格车辆管理、控制费用支出。确保安全运行。驾驶员要随时注意车辆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必须保证车况和车容车貌能够适应随时公出的需要。
2.业务用车实行派车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公务用车原则上遵循所申请的时间、路线,不得超时或绕道办理与工作任务无关的事项。
3.未经领导批准,司机不得擅自出车,工作时间以外、节假日司机均不得私自用车。未经局长批准出车,私自或酒后驾车或转让他人驾车,一经发现,由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
4.车辆的维修由分管局长报请局长同意后,到指定的维修点维修。维修时驾驶员应严格进行现场监督。维修完毕后,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维修、换件项目的价款等。
5.机关公出派车用油分管领导按行驶里程、油耗定额结合车况核发。
6.严禁公车私用。